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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面积被私自当做停车位,物业说是租赁,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日期:2019-03-21 15:37
小区内公共区域部分(走道)设为个人停车位是否合法合理?在小区内公共区域面积有限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以向物业承租车位为借口,把公共区域部分设为私家停车位。小区内的其他
小区内公共区域部分(走道)设为个人停车位是否合法合理?在小区内公共区域面积有限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以向物业承租车位为借口,把公共区域部分设为私家停车位。小区内的其他业主对该区域的公共面积停车位是否有使用的权利?如何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取得对该公共面积的使用权?
 
IBS知名律师帮扶转载CCTV今日说法:
 
你好,是否合法需要核实物业有无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其一,有规划审批合法。《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看出《物权法》允许开发商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将车库的所有权转让业主,而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前提条件,是限于在设计规划时已经被规划部门审核同意作为车位、车库的部分。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其二,无规划审批不合法。如果开发商在设计时未将小区的某些空地设置为车位,而在建造后临时将有关空地(包括道路等)用于停车位,而该改变规划又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则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权通过出售或出租或赠与的方式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给某个业主,因为该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最后,你们需要核实物业是否有合法的规划手续。如果物业没有手续,执意划定停车位并收取业主停车费,业主委员会有权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罢免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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